2014年山東公務員考試青島監獄公告
五、錄用審批
對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用人部門填寫《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辦理有關手續。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根據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工資,評授警銜,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關于2014年我省監獄勞教單位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通知》(魯人社字〔2014〕262號)和《關于2014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22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友情提示:
1、報考人員在考錄期間,應及時了解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http://www.qdhrss.gov.cn)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錄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咨詢用人部門,咨詢電話:
市司法局0532-85912230
青島監獄0532-81152078
3、考錄政策咨詢電話:12333熱線
4、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95
5、監督電話:15698110179
附件:1、2014年青島市考試錄用監獄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一覽表 .xls
2、2014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doc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青島市司法局
青島市公務員局
2014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