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南通市公開選調青年人才公告【選調20人】
99.3%的考生在看:選調生考試網|選調生考試公告| 選調生考試技巧
(四)確定人選。根據綜合考評結果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公示與聘用。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憑學歷、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期間有不符合選調條件或主動放棄資格的,可依次遞補。
四、培養管理
(一)選調人員納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由南通市組織、人社部門跟蹤管理;享受規定的各項工資福利待遇,三年內,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按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標準享受補貼。
(二)選調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一般安排到鄉鎮(街道)、國有企業或重點園區鍛煉。
(三)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作為市級黨政后備干部培養對象重點培養;適合在鄉鎮(街道)發展的,及時選拔進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工作;適合在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或重點園區工作的,視情安排到上述單位任職。
對試用期間表現一般、能力不強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違反聘用合同有關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謀職業。
五、紀律監督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信息發布網址:www.ntpta.gov.cn(南通人事考試網)、www.ntdj.gov.cn(南通黨建網)、www.jsnt.lss.gov.cn(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ntrc.gov.cn(南通人才網)。政策咨詢電話:0513-85098505,85098548。監督電話:0513-85215259(南通市紀委)。
六、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組織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中共南通市委組織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