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內蒙古烏蘭浩特市事業單位引進教育類人才公告【招20人】
(三)評估程序
1.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制定評估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2.評估具體時間和地點、參加評估的應聘人員名單,通過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烏蘭浩特市官方微信平臺(烏蘭浩特市微分享)、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微信公眾平臺另行公布。
3.評估采取現場問答方式進行。
4.應聘人員需用漢語作答。
5.同一個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在同一個評估專家組,并使用同一套評估內容。
6.評估成績。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為70分,低于70分不予引進。評估工作現場打分,評估成績為所有評委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現場向考生公布評估成績。引進人才計劃內末位評估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的,當場組織總成績并列人員進行再次評估后,確定名次。
7.公示。將評估成績及按照應聘人員評估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確定的進入體檢的考生名單在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烏蘭浩特市官方微信平臺(烏蘭浩特市微分享)、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微信公眾平臺予以公告,公告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體檢
體檢工作在指定醫院進行,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等相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體檢不合格的,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所空崗位可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五)考察
進入考察的應聘人員名單在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烏蘭浩特市官方微信平臺(烏蘭浩特市微分享)、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微信公眾平臺上發布,由市人社局負責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引進人才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崗位可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程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的擬引進人才相關信息,在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和用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天。在公示期內,有舉報不符合引進條件的,經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崗位可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程序進行遞補。
(七)崗前培訓與聘用
1.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的,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辦理聘用、進編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引進人才實行聘用制度,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3.對引進人才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和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合同聘期為5年,聘用合同期滿,因崗位需要,經本人申請并確能完成崗位職能所要求任務的,可按照有關程序續聘。
5.最低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因工作需要可在本市內調動工作崗位,但不能調出市外。不得報考公務員、其它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才崗位、以及脫產學習。
6.所有擬引進人才應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時間報到上崗,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崗位不再遞補。
五、紀律和監督
(一)引進人才工作期間,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委負責監督。引進人才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引進人才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引進人才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三)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工作人員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要嚴肅查處。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引進人才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在引進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聯絡而影響評估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公告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四)報名咨詢電話:0482-8299681
(五)監督舉報電話:0482-8299129
原標題:烏蘭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引進教育類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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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浩特市“人才強市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文章來源:http://www.xamks.com/html/4/Content98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