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長春考區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
地區 | 部門 | 測試具體 時間地點 |
所乘車次 | 聯系電話 | 備注 |
長春 | (一)長春市公安局 (二)長春市公安局雙陽分局 (三)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森林公安大隊 (四)長春市雙陽區森林公安大隊 |
2015年3月19日8:30至16:00; 2015年3月20日8:30至11:30。 經開體育中心體育場(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海路與會展大街交匯處,考生由體育場1號看臺入口處進入) |
由火車站乘坐輕軌3號線或115路、160路公共汽車到經開體育場站下車 | 0431-88908129(長春市公安局) 0431-84532382(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森林公安大隊) 043184224584(長春市雙陽區森林公安大隊) |
一、體能測試所需證件及物品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表》; 3、參加體能測試應穿著適宜的運動服、運動鞋。 二、注意事項 (一)對身體素質達不到規定體能測試標準的考生,可以不到現場參加體能測試,按照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二)因身體健康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須在測試前提出,否則因參加體能測試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三)在體能測試過程中,考生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終止體能測試,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四)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試期間,要保管好隨身物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不得帶領陪同人員進入測試場地。 (五)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能測試的,視為體能測試不通過。 |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