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長春市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年輕干部公告
長春市直、區直機關面向
市、縣以下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年輕干部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干部隊伍結構,加大年輕干部選拔儲備力度,建立來自基層一線的黨政干部培養選拔機制,長春市委組織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長春市公務員局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面向市、縣以下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年輕干部到長春市直、區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遴選面向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進行。
長春市直部門、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城區機關、長春市2011屆和2012屆鄉鎮街道選調生、省法院系統2010屆至2014屆選調生、省檢察院系統2013屆和2014屆選調生、試用期和基層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不能參加此次遴選。
按照全省公務員考試公告規定,省內招考的公務員有基層服務期限的是:2011年以來縣級(不含區)以下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縣(市)局及以下機關及省、市州直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機關公務員(含省法檢系統選調生);基層服務期未滿的政法干警。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 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 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 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
5.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6. 報考黨委部門職位的須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7. 符合有關任職回避相關規定;
8. 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其它不適合在黨政機關工作的情況;
9. 身體健康;
10. 符合相關職位報考條件(其中,工作經歷年限和學歷情況按截止2015年4月9日計算)。
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考生可登陸“長春黨建網”(www.ccdj.gov.cn)或“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ccrs. gov.cn)查詢遴選職位、資格條件、相關要求等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4月17日 上午8 :30—11:30
下午13:00—16:30
2.報名地點:長春市人才市場三樓(長春市安達街229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