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公務員考試煙臺職位表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用人部門提出錄用意見,按規定程序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由審批機關核發《錄用通知書》,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有關手續。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被錄取的選調生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錄用的初任法官、檢察官在基層人民法院、檢察院的最低服務年限為7年(含試用期);錄用為鄉鎮機關公務員的人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服務協議。
六、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計劃及招考職位見附件1、2。
七、其他
報考公安、監獄系統公務員的有關事項,請查閱有關招考簡章。有關招考簡章及本次招考的信息發布,請登錄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查詢。
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登錄我市考錄網站查看發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未了解相關信息而影響考錄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或出版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現有干擾公務
員正常考錄工作違規行為的,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本簡章有關問題,由煙臺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 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2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0535-6782786、678511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5-6683333
監督電話:0535-6789112
2.2014年煙臺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xls
4.2014年煙臺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試行).doc
中共煙臺市委組織部
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4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