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清湖鄉選聘回村任職大學生公告
根據《弋陽縣“一村兩名大學生”頭雁工程實施意見(試行)》(弋辦字〔2021〕55號)文件精神,現就清湖鄉“回村任職大學生”補錄選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清湖鄉廟腳村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熱愛村(社區)基層工作,有較強的吃苦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能力;
5.熟悉電腦操作,能熟練應用現代辦公軟件;
6.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7.本人或父母、配偶戶籍所在地為清湖鄉;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期間的;
2.存在涉黃、涉賭、涉毒或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斗毆等違法行為受處理的;
3.被認定為涉黑涉惡、“村霸”等人員的;
4.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5.以不正當競爭行為應聘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公安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7.煽動群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8.嚴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行為尚未整改的,或嚴重損害生態環境、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處理到位的;
9.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
10.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超過所受紀律處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的;
11.違反信訪規定,組織、參與或煽動、教唆他人進行信訪活動的;
12.喪失行為能力,或長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職的;
13.目前在崗的“回村任職大學生”或離職未滿半年的;
14.其他不宜報考的情況。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到清湖鄉人民政府四樓黨建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到清湖鄉人民政府四樓黨建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彩色打印件,報考涉及的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二)組織考試
1.考試主要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具體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考試方式并組織實施。
2.開考比例為1:3,若報考人數不足,則取消選聘計劃。
3.加分事項。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退役軍人可分別在考試成績上加1分。實行累計加分,并在同等成績下,優先考慮。
4.考生總成績=考試成績+加分分數,各項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三)考察與體檢。考試結束后按照1: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鄉里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無問題,按照公務員考試體檢標準項目,組織體檢。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按總分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考察體檢結束后,召開鄉黨委會按照1:1比例研究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回村任職大學生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因試用不合格、主動辭職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可按程序在原入圍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政策待遇
1.回村任職大學生聘用第一年度工資報酬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每月另增2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月另增500元;每增加一個聘用年度每月另增100元。
2.為回村任職大學生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養老保險的費用由回村大學生個人承擔50%,縣、鄉財政承擔50%;工傷保險由鄉財政承擔,統一辦理。
五、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情節較重的,按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2.本選聘公告由清湖鄉黨建辦公室負責解釋,并負責具體選聘工作。
聯系人:涂佳俐 聯系方式:13970351334
原標題:弋陽清湖鄉選聘回村任職大學生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qZiIuG_VE4ohT8vHSB7k9w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