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選聘教育人才18人公告(浙江師范大學專場)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教戰略,努力打造溫州教育高地,打響“好學溫州·優教強城”和“來溫州·創未來”品牌,經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面向全國及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選聘崗位詳見《公開選聘2025年教育人才崗位一覽表(浙江師范大學專場)》(附件1)。
二、選聘對象
畢業時間為2023年1月至2025年7月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或畢業時間為2025年7月底前的博士研究生,且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以及本公告其他要求。
1.全國普通高校和國(境)外高校博士、碩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
3.第二輪“雙”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生。
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師范類“實驗班”本科畢業生(如浙師大初陽學院、溫大溯初班和化學創新班、杭師大經亨頤實驗班、浙江外國語學院卓越班、紹興文理學院祖楠班等)。
5.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要求前6個或7個學期綜合考評排名所在學校班級或專業前50%)。
6.在校期間榮獲獎學金(不含國家勵志獎學金)或校級及以上畢業生榮譽的本科畢業生;或榮獲全國高等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高等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本科畢業生。
三、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較強的團結協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身心健康。
3.本科生要求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專業審查認定參考《202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以及國(境)外高校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及培養目標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大學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符合選聘崗位要求的,均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曾獲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報考相應學科教師和競賽教練崗位,專業不限。
5.持有符合選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須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9)存在教育系統從業禁止情形的。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擇優選聘的方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選聘公告在溫州教育人才網(https://rczp.wzer.net)、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hrss.wenzhou.gov.cn)等網站,以及溫州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時間:2025年3月14日8:30至3月22日12:00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溫州教育人才網(網址:https://rczp.wzer.net)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填報信息,提交報名表(附件4)、簡歷和視頻(附件5)、學歷學位證書、師范生證明、綜合考評排名證明(附件6)等。網上報名期間,用人單位可通過查看簡歷、電話、現場或視頻等方式和考生進行交流,了解考生具體情況,并進行資格初審。為確保充分的溝通交流時間,建議考生盡早進行網上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期間可更改報考崗位、補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不可更改報考崗位。
(三)現場確認
時間:2025年3月22日(周六)9:00—14:00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金華本部)啟明籃球場
已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攜帶報名表、個人簡歷、空白就業協議書(網簽學校憑網頁截圖打印稿)、師范生證明、綜合考評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確認,僅網上報名而未到現場確認的按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處理。開考比例(即崗位計劃數與現場確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人數之比)一般為1:3,其中學科競賽教練崗位開考比例可視情調整為1:2,不足上述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計劃數,具體開考崗位和取消的崗位數情況,將在溫州教育人才網上公布。
(四)初試
初試通過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評估考生的專業水平和崗位匹配度。初試時間為2025年3月22日(周六)14:00前,具體時間、地點由各用人單位確定通知。初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考核。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1:3確定考核對象,其中若最后一名同分,則一并列為考核對象,若不足規定比例的,初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考核。
(五)考核
時間:2025年3月23日(周日)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金華本部)
考核方式包括面試和模擬課堂教學考核,具體時間、地點、方式等以考核現場或網上公布為準,不按時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進入后續環節。初試成績不計入考核成績。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計劃數1:1確定擬聘用對象。如遇考核成績同分的,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形式另行通知。
(六)擇崗
報考崗位屬于一個用人單位的,相應的用人單位即擬聘用單位,無需擇崗。報考崗位屬于多個用人單位的,由擬聘用對象按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選擇用人單位,如考核成績相同,按抽簽結果決定擇崗順序。現場擇崗時間、地點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規定參加擇崗的,視為放棄。因考生放棄擇崗而空缺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從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七)簽訂就業協議
用人單位和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簽訂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因放棄而空缺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在簽約次日24時前從本崗位考核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簽訂就業協議書后違約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記入個人誠信檔案等。
(八)考生調劑
在擬聘用對象簽訂協議書后,用人單位尚有崗位空缺的(因崗位核減,或所有考核對象都低于合格分數線,或入圍人員放棄等),對考核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崗位條件要求且未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考生(不含主動放棄簽約的考生),經用人單位和考生雙向選擇,經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可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若空缺崗位同時存在可遞補和可調劑的對象的,由用人單位綜合比選擇優確定聘用對象。
(九)體檢
簽訂就業協議的擬聘用對象要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得聘用。
(十)考察
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根據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要求,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等。因觸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的,因觸犯刑法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訴決定的,因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被行政處罰的,以及存在其他從業禁止情形和不符合錄用考察有關規定的,考察不予通過。考察時間預計為2025年7月份。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對象,在溫州教育人才網和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二)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對象通過公示后要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未能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以認證書為準)、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的,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要求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崗位聘用人員,未能按要求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五、其他事項
(一)符合溫州市《關于大力實施“甌越英才計劃”高水平建設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40條意見》等相關人才政策的,按規定享受人才獎勵等待遇。
(二)溫州藝術學校系完全中學,學校可根據實際在高中部或初中部統籌安排教師,報考即視為自愿服從學校統籌管理,聘用人員不服從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三)資格審查貫徹招聘全過程,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的信息、提供的資料和承諾的事項負責,對存在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信息,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以及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體檢、考察、公示及后續環節不通過,或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招聘過程將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向應聘對象收取任何費用。
(六)溫州教育人才網(rczp.wzer.net)、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http://hrss.wenzhou.gov.cn)是發布招錄相關信息的主渠道,請所有考生及時關注。
(七)考生對本公告規定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后3日內向溫州市教育局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再受理。
(八)咨詢和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溫州市教育局人事處,0577—88639160,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577—88286875。
監督舉報電話:溫州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77—88636301。
(九)本公告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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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開選聘2025年教育人才崗位一覽表(浙江師范大學專場)
6.綜合考評排名證明模板(有成績要求的本科生提供,研究生無需提供)
溫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2日
原標題: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公開選聘2025年教育人才公告(浙江師范大學專場)
文章來源:https://www.zjrc.com/#/zxDetail?noticeTypeId=10002¬iceId=400000000000011976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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