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教師招聘浦東區的招聘條件(第一批)
一、招聘原則
(一)按需原則。分析研究基層學校人員編制、崗位設置、教師專業技術崗位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以及各類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等實際情況,在教師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組織開展2025年教師需求調研,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制訂招聘計劃。
(二)公開擇優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資格等條件平等競爭,擇優聘用。
(三)傾斜原則。對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骨干教育人才、緊缺專業高級教師,予以適當傾斜。對鄉村學校、師資特別困難的學校、新開辦學校、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含創建項目校)、初中“強校工程”實驗校、示范性學區創建項目牽頭校、市示范性幼兒園及特教學校,予以適當傾斜。
二、招聘條件
(一)應屆畢業生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品貌端正,學習優良,身心健康。
1.學歷要求
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其中應聘高校、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的人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特別的本科畢業生可適當放寬;應聘校園直通車崗位的人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2.專業要求
原則上高中及以上學段須專業對口,初中、小學和幼兒園學段須專業相關(其中應聘鄉村學校或緊缺學科崗位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專業要求,已持有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證書的報考英語學科人員可視為專業相關)。
3.各類從業資格要求
(1)須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申請教師資格必備證書(持有《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的應聘人員,教師資格證可放寬至錄用一年內獲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可放寬至次年年底獲得)。
(2)語文學科及幼兒園教師須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其他學科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3)須持有大學英語四級425分及以上的考試成績報告單(國外高校畢業生可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證明其外語水平的相關材料, 小語種專業畢業生可提供對應語種課程合格成績單,體育類、藝術類畢業生可不作此項要求);任教英語學科的須持有大學英語六級425分及以上的考試成績報告單或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國外高校畢業生可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證明其外語水平的相關材料)。
4.須符合招聘單位對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符合本市對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的相關規定。
一般須為專業對口的碩士研究生。省部級師范院校或其他院校特別的畢業生可放寬至本科;應聘體育、音樂、歷史、心理、政治、地理、信息科技等緊缺學科或中職校專業學科崗位的人員可放寬至本市院校專業對口本科;應聘中職校市優質專業、示范品牌專業、品牌專業、精品特色專業及獎勵專業的人員可放寬至專業對口本科。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落戶按上海市相關政策執行。
(二)社會人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品貌端正,學習優良,身心健康。
1.學歷要求
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其中應聘高校、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的人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特別的本科畢業生可適當放寬;中職校專業學科的“雙師型”教師,相應學位可予以放寬)。
2.專業要求
原則上高中及以上學段須專業對口,初中、小學和幼兒園學段須專業相關(其中應聘鄉村學校、緊缺學科崗位或持有對應學科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專業要求,已持有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證書的報考英語學科人員可視為專業相關)。具有對應學科四年以上任教經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應聘中學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崗位的,可適當放寬專業要求。
3.各類從業資格要求
(1)須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申請教師資格必備證書(持有《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的應聘人員,教師資格證可放寬至錄用一年內獲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可放寬至次年年底獲得)。其中,本市外區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未在注冊范圍內的除外)應提供定期注冊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證。
(2)語文學科及幼兒園教師須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其他學科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3)須持有大學英語四級425分及以上的考試成績報告單(國外高校畢業生可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證明其外語水平的相關材料,小語種專業畢業生可提供對應語種課程合格成績單,體育類、藝術類畢業生可不作此項要求);任教英語學科的須持有大學英語六級425分及以上的考試成績報告單或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國外高校畢業生可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證明其外語水平的相關材料)。
4.年齡及職稱要求
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①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②應聘體育、音樂、歷史、心理、政治、地理、信息科技、中職校專業學科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專業技術職稱可不作要求:①30周歲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者。
5.須符合招聘單位對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6.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本市戶籍或外區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須符合以下相關要求。
(1)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年及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其中應聘南匯新城(浦東區域)公辦學校崗位,可不受居住證持證一年的限制。
(2)一般須為專業對口的碩士研究生。省部級師范院校或其他院校特別的畢業生可放寬至本科;應聘體育、音樂、歷史、心理、政治、地理、信息科技或中職校專業學科崗位的人員可放寬至本市院校專業對口本科;應聘中職校市優質專業、示范品牌專業、品牌專業、精品特色專業及獎勵專業的人員可放寬至專業對口本科。具有對應學科四年以上任教經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應聘中學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崗位的,可適當放寬專業要求。
7.關于引進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和符合《浦東新區關于促進教育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的骨干教育人才,引進緊缺專業學科的本市外區公辦學校高級教師,鄉村學校、臨港新片區學校、初中強校工程實驗校、近兩年新開辦學校引進本市外區公辦學校高級教師,引進本市外區公辦學校持有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的“雙師型”教師,引進公辦高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在編教師,根據《浦東新區關于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的操作辦法(暫行)》(浦教人〔2018〕10號)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