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昆明市檢察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之規定,現將昆明市檢察系統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是“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公布的報考昆明市檢察系統職位的首輪資格復審人員。
二、首輪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一號樓北門(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1008號)。
四、資格復審程序
資格復審嚴格按照《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定執行,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報考人員現場提交的材料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行審查核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經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在其提交的筆試準考證上蓋章確認,蓋有合格印章的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一份報考人員持有并用于參加面試,另一份審核單位留存。同時,報考人員簽訂《云南省法檢系統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確認單及考試承諾書》。
資格復審時出現因個人自愿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以進入該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個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第一、第二批次遞補人員名單將適時通過昆明黨的組織建設網(http://zzb.km.gov.cn/)和昆明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http://www.kunming.jcy.gov.cn/)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確保報名時預留的聯系電話暢通,因無法聯系導致未按時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筆試準考證(2份)、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報考職位所需求的其他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學歷獲取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現場簽署《云南省法檢系統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確認單及考試承諾書》,錄用前對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驗。
(二)報考限2025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的2023、2024年畢業生,還須提供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5年2月底以前。
(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詳見《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四)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在錄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五)資格復審工作嚴格按照《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執行。考生應當本人到場參加復審,在規定的復審時間里不按時參加復審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自行放棄的考生,須提交自行放棄聲明,由招錄單位做好相關記錄。因特殊原因資格復審無法到場的人員,可以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其進行資格復審,由招錄單位做好記錄工作,并在考察階段進行核實。
六、其他事項
(一)請報考人員如實提供資格復審相關材料,如發現報考人員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二)請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及時登陸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昆明黨的組織建設網和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官網,認真閱讀通知、公告及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失誤,其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及后續工作期間,可能會通過撥打考生報名期間預留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務必保持通信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面試及后續的考錄工作,將通過昆明黨的組織建設網(http://zzb.km.gov.cn/)和昆明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http://www.kunming.jcy.gov.cn/)發布,請考生持續關注。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其附件。
咨詢電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辦公室
0871-66057029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
2025年4月11日
原標題:昆明市檢察系統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zzb.km.gov.cn/c/2025-04-11/4966339.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