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選調公務員18人公告
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吳興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決定開展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推出職位13個,計劃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吳興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選調的范圍和對象是面向吳興區以外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高。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2.敬業精神好。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工作勤奮,務實創新。
3.工作能力強。具有勝任崗位工作的實際能力、文化水平和綜合素質。
4.思想作風正。作風扎實,堅持原則,團結同志,廉潔自律。
5.無違法違紀記錄。
6.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7日以后出生),特別的可放寬到40周歲;
2.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放寬到大專學歷);
3.參加工作滿3年(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7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
5.符合所報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
(三)不宜報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開選調人選:
1.正在試用期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