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普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遴選6人公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轉發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云組通〔2013〕41號)要求,經普洱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同意,經普洱市公務員局批準,普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決定公開遴選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崗位及人數
普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下屬寧洱縣、墨江縣、景谷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工作人員6名。具體為:
崗位一(崗位代碼01):寧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道路運輸管理崗位2名;
崗位二(崗位代碼02):墨江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道路運輸管理崗位1名;
崗位三(崗位代碼03):墨江縣道路運輸管理所財務管理崗位1名;
崗位四(崗位代碼04):景谷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道路運輸管理崗位2名。
二、公開遴選范圍
普洱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三、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熱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強;
3.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及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其中鄉鎮機關或鄉鎮參照管理單位新錄用人員須錄用滿5年)。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8日;
6. 擔任科員及以下職務人員;
7. 近三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8. 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確定人選、辦理遴選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報名人員在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后,向普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提交下列報名材料:
1.報考誠信承諾書一份(附件1);
2.《普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二份;
3.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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