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濱海縣財政局選調1名機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從全縣公務員中公開選調縣財政局機關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履職記錄;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財務管理、財政學、金融學、審計學、會計學專業;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現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年度考核無“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
5、與選調單位現有工作人員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三、報名方法
攜帶填好后的《濱海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和3張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到縣財政局辦公室(縣政府大樓1008室)進行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須對提供的各類證件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選調資格,并向所在單位通報反饋。
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3月2日。
聯系電話:0515-84108528。
四、其他事項
1、《濱海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從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bhrc.gov.cn)下載;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信息也將及時在上述網站發布,請報考人員注意瀏覽。
2、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公開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成績60分為合格線。
3、選調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辦理調動手續。
4、本選調公告未盡事宜由濱海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濱海縣財政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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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濱海縣財政局
2016年2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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