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公告(北京)
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直屬文化事業單位,于1955年12月12日經周恩來總理批準成立。
主要職責是承擔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法律法規和重大會議的民族語文翻譯和同聲傳譯工作,為黨和國家及社會組織提供民族語文翻譯服務;開展民族語文基礎理論、翻譯理論和有關特殊問題的研究,提出有關意見建議;開展民族語文新詞術語規范化、標準化研究,提出民族語文新詞術語標準建議;開展民族語文信息化研究,參與或承辦民族語文信息化相關工作;聯系民族語文翻譯工作機構和民族語文翻譯專家,承擔民族語文翻譯有關業務交流合作和業務培訓工作;承辦國家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要求
具體詳見附件1。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
(二)專業知識扎實,熱愛民族事業;
(三)達到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及專業要求(具體見附件1);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原則上本科生不大于24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大于27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大于35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2016年應屆畢業生。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5日前。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請應聘者填寫報名表(附件2),將報名表以“姓名—民族—畢業院校—專業—應聘崗位”格式命名,并作為郵件主題,發送到fyjzhaopin@sina.com。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以電話方式通知筆試時間、地點。
(三)組織筆試、面試
分語種分別組織應聘者進行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滿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順序,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試、考核、身體檢查和考察結果,經黨委審議,確定擬聘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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