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曲靖市直衛生系統招聘研究生公告
根據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指導性意見〉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號)和《關于對〈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曲人社〔2015〕49號)、《關于做好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6〕6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曲靖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研究生47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范圍及對象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詳見《曲靖市市直衛生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研究生計劃表》,以下稱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曲靖市市直衛生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研究生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 5月16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職及其以上職稱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及其以上職稱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1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我市衛生系統特別需要,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職稱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1966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招聘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學位人員的崗位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招聘。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必須取得與招聘崗位相符合的普通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詳見《招聘計劃表》)。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招聘專業均限制到專業(詳見《招聘計劃表》)。
8.崗位要求持有的相關證書和材料:
(1)未就過業的畢業生:《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過業書、已婚人員須提供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有過就業經歷的人員:《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原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辭(退)職證明書》或其他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業書、已婚人員須提供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2016年畢業的在校應屆生:《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學信網上打印的《學籍在線認證報告》、《就業推薦表》等。
9.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10.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