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選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通知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0〕3號)、《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和《2009—2020年北京市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隊伍建設規劃》(京發〔2009〕24號),為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優化基層一線干部隊伍結構,為首都經濟社會長遠發展提供組織和人才支持,經研究決定,我市從2011年開始選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進行跟蹤培養,進一步加強黨政領導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引導和推動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一線工作,進一步改善和優化基層干部隊伍結構,基層干部隊伍整體素質能力;樹立“人才在基層培養、干部從基層選拔”的導向,促進年輕干部在基層一線經受磨練、增長才干、健康成長,拓寬市和區縣黨政機關選人用人視野,豐富年輕干部來源渠道,進一步完善來自基層一線黨政領導干部培養選拔鏈。
二、選拔范圍、數量和條件
(一)選拔范圍
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區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和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
(二)選拔數量
對各高校推薦且經過考錄和選聘進入北京市鄉鎮、街道、國有企事業等基層單位應屆高校畢業生,每年從中擇智選拔300名左右進行跟蹤培養。
(三)選拔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2.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志愿到基層工作,勤奮敬業,樂于奉獻;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綜合素質較好;
4.專業符合經濟社會長遠發展需要,學習成績,基礎知識扎實,必修課程無重修或補考,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5.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截止到當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特別或因特殊崗位要求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選拔程序
每年選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結合全市公務員考試錄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組織實施。
(一)制定計劃
結合本市年度公務員招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及時間安排,研究制定選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計劃。
(二)宣傳動員
選拔計劃確定后,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在北京地區普通高校就選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進行宣傳動員。同時,面向社會和京外高校北京生源、京外“985”高校應屆畢業生發布選拔信息。
(三)組織推薦
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組織協調各高校推薦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北京市公務員招錄和國有企事業等單位招聘。同時協調京外高校,做好北京生源和“985”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推薦工作。
(四)上報名單
基層公務員招錄和市屬國有企事業招聘結束后,新錄用人員所在單位,將符合選拔條件的人員名單及推薦表上報有關區縣局級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市國資委。區縣局級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國資委將人員名單及推薦表匯總后,上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上報名單截止到當年9月30日。
(五)確定名單
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結合年度選拔計劃和專業結構、知識結構等需求,經過測試等程序確定列入基層培養鍛煉人員名單。
四、政策
(一)選拔到基層公務員崗位的,按照有關規定確定職務,并享受相應職級待遇。其中,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后核定為副主任科員,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后核定為主任科員,職數單列。選拔到國有企事業等其他基層單位的,按照有關規定核定職務及待遇。
(二)對列入基層培養鍛煉名單人員加強教育培養,定期開展專題培訓,創造實踐鍛煉機會,促進政治素養和綜合能力。
(三)所在單位對列入基層培養鍛煉名單人員進行年度考核,結果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工作滿兩年的列入基層培養鍛煉名單人員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和日常表現,對不宜繼續列入基層培養鍛煉名單的,及時進行調整,實行動態管理。
(四)對表現的,根據有關規定推薦到市級和區縣黨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相關上級部門工作。市級和區縣黨政機關公務員崗位出現空缺時,要從工作滿兩年的列入基層培養鍛煉人員名單的公務員中遴選,遴選程序可適當簡化。特別的,根據后備干部資格條件,按照相應程序,列入后備干部名單。同時,鼓勵和支持列入基層培養鍛煉名單人員參加公開選拔、競爭上崗。
五、組織領導
選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選拔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納入培養年輕干部和后備干部工作總體規劃,注重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確保順利推進。市委組織部作為選拔工作的牽頭單位,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具體負責有關政策的制定、對選拔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跟蹤管理。市委教工委、市教委負責高校畢業生推薦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協調工作。各區縣局級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本區縣、本單位列入基層培養鍛煉名單人員的工作、生活和表現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各用人單位要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積極幫助列入基層培養鍛煉名單人員解決一些實際困難,為他們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原標題:關于選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的通知
中 共 北 京 市 委 組 織 部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北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1年1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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