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水務局遴選公務員公告(第1號)【招3名】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普洱市市級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24號),經普洱市水務局黨組研究,普洱市公務員局批準,決定采取公開遴選的方式遴選公務員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簡介
普洱市水務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單位。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普洱市防汛抗旱、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節約用水、水資源保護、農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涉水事務的行政管理。
二、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
普洱市水務局“水務管理職位”公務員3名。
三、公開遴選范圍
普洱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四、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熱愛水務工作,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和工作執行力;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招生計劃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及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1日);
7.身體健康;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⑴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⑵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⑷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⑸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職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遴選職位具體要求詳見《普洱市水務局2016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五、公開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決定人選、辦理遴選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報名人員在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后,向普洱市水務局提交下列報名材料:
1.《普洱市公開遴選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2)一份;
2.《普洱市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附件3)一份;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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