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森林公安局遴選公務員公告(第1號)【招1名】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普洱市市級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24號),經普洱市森林公安局黨組研究,普洱市公務員局批準,決定采取公開遴選的方式遴選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簡介
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是公安工作和林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兼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專門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為正處級單位。
二、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
普洱市森林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職位”1名。
三、公開遴選范圍
普洱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四、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條件:
⑴已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員,要求為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⑵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現任職務為科員及以下的,要求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現任職務為科級的,要求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計算機專業,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公務員(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1日);
5.身體健康;
6.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決定人選、辦理遴選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報名人員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后,向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提交下列報名材料:
1.《普洱市公開遴選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1)一份;
2.《普洱市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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