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吉安市民政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民政工作3年以上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8、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9、身體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遴選: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方法和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
《吉安民政網》發布公開遴選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