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考試公告 招6506名
五、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2.資格審查對象。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網上報名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再復審,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2的比例,直接進入面試。
3.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戶口本、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四項目人員應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考核鑒定意見。招錄機關應對照職位條件和報考人員填寫的網上報名信息,認真查驗證件、證明。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4.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對象為人民警察、鄉鎮人武專干職位資格審查對象。體能測評的比例為1∶2,面試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2.體能測評由招錄機關負責,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紀檢監察部門指導監督。
3.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人民警察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人武專干按照《人武專干職位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
4.體能測評只能進行一次。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5.體能測評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和體能測評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對象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2.面試地點分別設在省直和市州。
3.面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省直、市州分級實施。
4.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合格人員。
招考職位面試對象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錄計劃。核減計劃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招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實際參加面試報考人員的面試平均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