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公務員考試青島公告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使用同一試題,申論考試試題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其中:各級機關中履行司法、行政執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
服務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鄉鎮機關的招考職位,申論考試使用C類試卷。
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全省統一筆試時間為6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7∶00 申論A、B、C類
筆試結束后,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上網公布。根據報考職位的錄用計劃,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1:3比例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經資格審查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