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公務員考試青島公安公告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省公安廳、省林業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4〕258號)和青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市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22號),現將2014年青島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二)報考鄉鎮派出所職位的,需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學專科畢業的須具有山東常住戶口,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專科畢業生);報考其他職位的,需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物證檢驗及鑒定和網絡安全管理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