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宜春市袁州區選調區直機關公務員公告【招13人】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服務水平,經研究決定,宜春市袁州區面向全省(不含袁州區在編公務員)公開選調區直機關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區直機關公務員(科員),共13名,其中:區委辦公室2名;區政府辦公室7名(含區政府法制辦公室2名,區金融服務辦公室2名);區工信委4名。
二、報考條件
1.全省范圍內在編在崗已登記備案的公務員。
2.學歷及專業符合報考崗位要求(見附件1),其中專業分類參照《江西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執行。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袁州籍和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優先考慮。
7.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1.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3日—9月7日。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報考人員需填寫《宜春市袁州區公開選調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含電子版,見附件2),經所在單位及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到報考職位的所在單位報名,并同時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初審:①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②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選調工作中,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選調資格。
3.能力測試。采取適當的方式,由組織(人事)部門和選調單位,對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
4. 體檢。組織進入體檢環節的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人選。
5.政審。由選調單位對體檢合格人選在其原工作單位了解德、能、勤、績、廉情況。政審不合格的,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人選。
6.調配。確定擬調配人選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原標題:宜春市袁州區公開選調區直機關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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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區公開選調區直機關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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