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長春市公安局招聘242名治安協勤員
長春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治安協勤員公益性崗位242名(其中男222名、女20名)。符合條件人員7月14日-7月15日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者須經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現場資格審核、政審工作中的資格復審以及辦理聘用手續時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新招聘的協勤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解除其公益性崗位協議。
聘用的協勤員崗位補貼為每月1800元,并繳納五險一金,單位部分由政府補貼,個人繳納部分由崗位補貼中扣除。
三類崗位共招聘242人
據了解,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具體分為三類。
1.治安巡邏防控輔助崗位,招聘212名。報名要求:長春市城區、開發區(不含雙陽區)非農戶籍的公民,男性。18周歲以上(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矯正視力均在4.4以上,身體健康,高中以上學歷(長春籍退役士兵)。
崗位職責:主要是在治安巡邏警察的帶領下,輔助民警開展巡邏執勤和處置突發事件,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市政設施和公共安全;協助公安機關接受公民報警,參加搶險救災等工作;以及輔助公安民警從事服務群眾等公安基礎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不參與執法(工作地點須無條件服從分配)。
2.監所輔助崗位,招聘10名。報名要求:長春市城區、開發區(不含雙陽區)非農戶籍的公民,女性。18周歲以上(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矯正視力均在4.4以上,身體健康,全日制統招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崗位職責:聘用后統一安排到長春市公安局城區各監所輔助監管警察進行所內治安巡控工作。
3.出入境辦證大廳公共服務輔助崗位,招聘20名。報名要求:長春市城區、開發區(不含雙陽區)非農戶籍的公民。男性協勤員10名。18周歲以上(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矯正視力均在4.4以上,身體健康,全日制統招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
女性協勤員10名。18周歲以上(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矯正視力均在4.4以上,身體健康,全日制統招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英語、朝語、日語專業)。
崗位職責:聘用后安排到出入境辦證大廳輔助民警從事發證、校對、數據錄入、檔案管理、制證等輔助崗位。
■報名程序
7月14日-7月15日到指定地點報名。此次招聘的報名時間:2014年7月14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報名地點:長春市就業服務局二樓大廳(長春大街602號)。需持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就業失業登記證、畢業證、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小2寸)。
注:1.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兩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除外)不予報名。
2.2014年7月16日到長春市就業服務局一樓大廳(長春大街602號)查看考試、體檢、政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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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