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溫州大學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二)資格審查
1、溫州大學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溫州大學在報名結束5天內完成資格初審,并向報考人員反饋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還須在考試前一天攜帶報考材料原件到溫州大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者領取準考證。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后,同一崗位確認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不開考。
4、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內容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輔導員系列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40 %+面試(滿分100分)* 60 %。(輔導員崗位五在面試環節要加試英語口語環節,其中英語口語測試占面試總成績的20%)
實驗崗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50 %+面試(滿分100分)*50 %。
1、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知識水平。考試采用百分制。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輔導員崗: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5:1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若同一崗位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小于5:1的,則全部入圍面試。
實驗崗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3:1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若同一崗位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小于3:1的,則核減招聘計劃或不開考。
2、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能力素質和相關崗位技能水平(其中報考輔導員崗位的考生還要參加英語口語面試)。考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3、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2、體檢、考核參考公務員考錄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