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貴州貞豐縣縣直機關遴選7人公告(第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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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委組織部《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貞組通〔2013〕20號)的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貞豐縣縣直機關2014年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遴選參公人員2名、事業人員5名。為確保本次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德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的工作人員遴選到縣直有關部門工作。
二、遴選計劃和職位
詳見《貞豐縣縣直機關2014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遴選對象和遴選條件
(一)遴選對象
截止報名時,貞豐縣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未轉正人員除外)。報考人員應具備擬遴選職位的身份條件。
(二)遴選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寫作和計算機應用能力;
3. 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縣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辦公室和縣委組織部信息中心人員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學??埔陨蠈W歷;
5.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歷(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6.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定;
7.近兩年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符合其他報考條件人員視為稱職<合格>);
8.具有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四、遴選方式、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開發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12月1日— 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根據遴選職位,分別在縣紀委辦公室、縣委組織部干部股、縣委宣傳部辦公室、縣總工會辦公室報名。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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