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日照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40人公告
(二)資格條件審查
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合格的發放《筆試準考證》。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條件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經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
遴選職位計劃與通過資格條件初審的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對達不到1:3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遴選職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遴選計劃;已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