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島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職位表
考察由各用人部門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用人部門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
錄用為初任法官、檢察官的人員,在基層人民法院、檢察院最低服務期為7年,并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
六、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招考職位具體計劃和職位要求資格條件見附件1和附件2.
七、其他
本次考試,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一旦發現有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以及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的違規行為,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堅決予以查處,維護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嚴肅性和公信度。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關于2013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3〕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咨詢各用人部門,咨詢電話見附件1、附件2
2、考錄政策咨詢電話: 0532-85912079、15698110178、12333
3、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95
4、市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15698110179
5、政務微博:公務員招考(http://t.qingdaonews.com/公務員招考)
附件:
1. 2013年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一覽表.xls
2. 2013年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一覽表.xls
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3年3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