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寧夏回族自治區直機關遴選公務員112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自治區公務員局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名額
公開遴選職位為區直機關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職位(共計112個名額),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1.全區地級市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2.全區地級市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參公人員;
3.全區地級市及以下消防救援隊伍中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并授予消防救援銜的大隊級正職及以下領導干部,一級助理員及以下職級干部和專業技術十級及以下專業技術干部;
4.中央駐寧機關(單位)、自治區機關(單位)設在全區地級市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公務員身份人員既可以報考公務員職位,也可以報考參公人員職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按照公務員法實施方案批準登記的工作人員除可以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外,還可以報考公務員職位。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公開遴選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各級政務服務窗口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實習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新錄用公務員須在招錄機關(單位)或與招錄機關層級相同的機關(單位)累計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其中選調生須累計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起算時間為錄用文件下發后到招錄機關報到之日;
6.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遴選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選職位專業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務員身份,通過換屆選舉進入鄉鎮領導班子的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村黨組織書記、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等人員,任期未滿一屆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本次公開遴選所涉及的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任職經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年齡、政治面貌、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5年4月1日;現任職務和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可登錄寧夏黨建網(http://www.nxdjw.gov.cn)、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s://www.nxpta.com)查詢公開遴選職位、名額及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如需咨詢公開遴選職位的資格條件,可按《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所報考職位機關聯系。
(二)報名方式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考人員經本單位及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不收取報名費。
(三)報名時間
2025年4月1日9:00至4月8日18:00,共計8天。各職位報名情況將在報名期間每天上午10:00公布。
(四)報名步驟
1.組織推薦。報考人員需提前下載并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交由所在單位出具審核推薦意見并蓋章后,按照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確認同意報考。
中央駐寧機關(單位)和寧夏消防救援總隊的推薦報名工作由相應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參照上述要求執行。
2.網上注冊。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后,選擇“2025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界面,按照網絡提示完成網上注冊。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初審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報考人員要妥善保管。
3.上傳資料。注冊完成后,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首頁“下載中心”或報名系統中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照片處理,按照網絡提示上傳個人電子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同時,一并將《報名推薦表》以電子圖片形式上傳報名系統。
4.填報信息。認真閱讀并“接受”《報考須知》《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后點擊“確認”按鈕進行提交。每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各職位的專業要求,可參閱《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見《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附件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需區分職位的專業要求是“學科門類”、“專業類”,還是“具體專業”。專業是否符合職位要求以畢業證書上載明的專業為準。指導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與職位要求專業高度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專業課程及畢業學校相關證明資料,經遴選機關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并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審核。
5.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遴選機關負責。報考人員應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報名、上傳《報名推薦表》的,各遴選機關不予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報名結果即被確認,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特別提醒:最后1個報名日報名的報考人員應在當天及時查詢資格初審結果,以免錯過改報其他職位的時間)。資格初審未通過且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未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放棄報名。
6.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筆試開考前3天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主動放棄。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時遇到相關技術問題,可撥打技術咨詢電話。準考證是報名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環節的重要憑證。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各遴選機關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遴選資格;有弄虛作假、隱瞞真相而騙取報考資格情形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作禁考、記入誠信檔案等相應處理。
7.職位裁減。筆試開考比例(職位有效報名人數與遴選名額之比)為5: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自治區公務員局將減少名額或取消職位。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允許改報其他職位,改報只組織實施1次,具體改報方式電話通知報名人員本人。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素質、理論素養、宏觀思維、寫作功底以及發現和解決問題等能力水平,滿分為150分。
(二)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5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考點設在銀川市,具體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因特殊情況筆試時間地點需要調整的,屆時將通過寧夏黨建網和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筆試加分
1.在2022、2023、2024年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等次的,每確定1次加1分;
2.在2022、2023、2024年間任一年度,因連續3年年度(從2020年起計算)考核結果為等次,記三等功的,再加2分。
上述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加分信息請報考者在報名系統中如實準確填寫,漏填筆試加分信息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不再追加筆試加分;多填筆試加分信息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遴選資格。
(四)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完成后,自治區公務員局將根據筆試情況研究劃定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查詢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和本人筆試成績及名次。
五、資格復審
(一)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后,分機關、報考職位從到低分的順序按照3:1的比例(職位面試人數與遴選名額之比)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遴選名額為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照2:1的比例確定),面試環節加試專業測試的職位,按照5:1的比例確定。因特殊原因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經自治區公務員局研究同意后,可以降低面試開考比例。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確定后,在寧夏黨建網和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進行公布。
(二)提交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由各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3.《報名推薦表》原件(留存一份);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5.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6.2022、2023、2024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留存一份);
7.在2022、2023、2024年間任一年度,因連續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等次,記三等功的獎勵審批表復印件(留存一份);
8.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只提供復印件的材料須蓋相關部門出具的復印公章。凡有關材料不齊、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導致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按通過資格復審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三)公布面試人員名單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即為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和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布。
六、面試
面試由各遴選機關組織實施,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遴選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前須制定工作方案報自治區公務員局審核同意后,按照下列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各遴選機關在相關網站發布面試公告(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方式等),并將面試事項通知到參加面試人員本人。面試前3日內,因故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二)面試組織
各遴選機關根據已確定的面試方式和內容,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組織面試。面試滿分為150分,合格分數線為90分。面試環節加試專業測試的,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占面試成績的30%。專業測試的時間、地點由各遴選機關確定。
(三)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結束當天,各遴選機關通過相關網站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七、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及公布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面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加權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一)不加試專業測試的職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二)加試專業測試的職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70%+專業測試成績×30%)×60%
面試工作結束后,各遴選機關通過相關網站公布考試總成績。
八、組織考察和體檢
(一)組織考察
筆試成績公布前,各遴選機關須將考察工作方案報自治區公務員局審定,并按照考察工作方案組織實施。
1.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實施,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根據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考察對象人數與遴選名額不高于2:1的比例(含)確定差額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考察),對因特殊原因低于2:1比例進行面試且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按照實際人數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由各遴選機關通過相關網站公布。
2.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并根據需要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違規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3.綜合得分的計算。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在綜合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評分(滿分150分),并計算出每名考察對象的綜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具體計算方法為:
綜合得分=考試總成績×60%+考察組評分×40%
考察工作結束后,各遴選機關通過相關網站公布報考者的綜合得分。
(二)體檢
各遴選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可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應在自治區公務員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費用由考察對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遴選資格,空缺職位在考察合格人員范圍內按照綜合得分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辦理轉任手續
(一)公示
各遴選機關集體研究討論確定擬轉任人員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局審核同意后,在遴選機關和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辦理轉任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由遴選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空缺職位在考察合格人員范圍內按照綜合得分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遴選對象轉任到機關后,應參照其原任職務職級,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任職。
十、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由自治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職位設置、資格審查、專業測試、面試、考察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各遴選機關負責解釋。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能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資格復審或出現遞補等情形時及時聯系。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2021〕12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四)公開遴選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請報考人員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63
政策咨詢電話:0951-6669353 6669379
點擊查看>>>
2.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自治區公務員局
2025年3月24日
原標題: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xpta.com/gwyks/202503/t20250324_504826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