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西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481人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組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計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481名,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齡18至35周歲(1989年4月14日至2007年4月14日期間出生)。屬于以下情況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具有教師系列中級職稱人員、報考鄉村學校教師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視其社保實際繳費年限,即從2025年9月正式聘用計算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繳納養老保險年限累計達到國家規定最低年限)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2025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學歷(學位)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等執業條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見附件《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報考時尚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可以先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往屆畢業生及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在報名開始時必須具有合格學歷(學位)證書,報名時尚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先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五)具有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教師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我市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教師招聘等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在職人員(含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各類控制數人員、特崗教師);
5.現役軍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正在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正在受處間,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9.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須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方可報考。證明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驗)、“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5年4月14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招聘程序
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環節開展。
(一)發布招聘信息
報考人員從2025年4月1日開始可以通過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查詢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聯系。
(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及繳費
1.報名方式。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登錄“賀州人才網”(網址:見附件7)首頁中部“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報名入口”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從嚴處理。
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可以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等頁面在本招聘簡章附件處免費下載。
港澳臺居民報名: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港澳臺居民,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崗位。
2.報名時間: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7:30。
3.資格審查。相關單位在網上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
報考人員可于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7:30期間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單位在考生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4月18日報名的在4月19日17:30前提出審查意見)。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7:3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4月18日17:30至4月19日17:3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所學專業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以報考。此類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交《專業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并于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交所在畢業院校出具的《核心課程證明》原件。
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4.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報考人員登錄“賀州人才網”(網址:見附件7)首頁中部“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報名入口”登錄報名系統統一支付考試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費:即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資格審查通過報考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繳費時間: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20日17:30。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見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相關公告),可于2025年4月21日9:00至16: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每個崗位招考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3才能開考。未達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由招聘單位申請,經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可以開考,否則該崗位取消開考)。資格審查單位于2025年4月21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已繳納考試費的,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一退回。
無人報考和未獲批準開考的崗位及報名人數過少的崗位,將取消或減少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相關信息均統一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欄目)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特別提示:因資格審查需要在提交報考申請后次日起2日內才能完成,故在報名期限最后一天報考的人員,可能會面臨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情況,請考生自行評估風險,盡早誠信報名,以免延誤改報時機。在報名期限最后一天報名的人員,如不能通過資格審查且不能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三)筆試
1.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繳費后,必須于筆試前一周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按照筆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時間及科目。
筆試時間:2025年5月11日。如確有需要更改筆試時間,另行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欄目)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公告。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3:00-5: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3.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成績查詢。報考人員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5.筆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筆試總成績為“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之和。即筆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
6.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2025年5月下旬)。由市教育局會同市人社局根據筆試成績情況,劃定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欄目)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四)面試(時間暫定2025年7月上、中旬)。
面試時間詳見本次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公告,程序如下:
1.公布面試擬入圍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入圍人選。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接受傳真或郵遞等方式提交報名材料)送達資格審查單位。資格審查單位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見《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面試擬入圍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必須在聯系電話欄填上聯系電話),考生自行在網上打印;(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一份(應屆畢業生若學校尚未發畢業證、學位證的,則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其它證明應屆畢業生身份的材料;未拿到教師資格證的,暫不需要提供);(3)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屬我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課程證明》(畢業院校蓋章)(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自認所學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則視為專業不符,取消面試資格);(5)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 必須提供國家有關機構認證的有效證明;(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由資格審查單位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電話通知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要求同上。若因遞補人員原因無法聯系或無法按規定時間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提交面試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安排等事項由考生自行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欄目)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查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招聘崗位筆試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面試安排,于面試前三個工作日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欄目)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面試公告發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語言表達、思維能力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2012〕79號文件執行。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考試部門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其中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比例為1∶1崗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需達到65分及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核等程序。
面試結束當天在考區內公布面試成績。
(五)體檢、考核
本次招聘的綜合成績為筆試總成績的40%加面試成績的60%(即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時以學歷高者優先;再相同時,以面試評分要素中第一要素高者優先;再相同時以面試評分要素中第二要素高者優先;再相同時以面試評分要素中第三要素高者優先;再相同時,則進行加試。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工作的實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組,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多種形式,著重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及準入查詢。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書面考核意見。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空缺名額經招聘單位提出書面遞補申請并通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批后,可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各縣(區)學校崗位考生體檢工作由各縣(區)統一組織實施(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六)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
1.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時,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確定考核人員辦法處理)
2.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欄目)等平臺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流程及時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且影響聘用的,公示期間或公示之后自動放棄的,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并按規定進行崗前培訓和試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因報考人員自身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簡章)、招聘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個環節被發現導致被取消報考資格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人員,應當回避。
(四)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同樣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報考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項
(一)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生必須在報名開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主辦方無關,請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請報考人員關注上述網站發布的招聘相關信息,注意時間節點,以免錯過有關事項。
(六)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2025屆高校畢業生及普通高校2024屆未落實過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
(七)具體招聘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6.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5年版)
賀州市教育局 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3月28日
原標題:2025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簡章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02-FjT8R8dc_G7TP_LtcYA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