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下半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關于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現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資格權限及種類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以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按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由各旗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發布通知公告并辦理認定手續。請申請人及時查閱或咨詢各地區教師資格認定要求(詳見附件1),以免錯過認定機構工作安排。
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認定人員范圍及注意事項
(一)認定人員范圍
1.戶籍在內蒙古自治區的人員;
2.持有內蒙古自治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3.符合申請條件的社會人員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以本科學歷的非應屆在讀學生身份申請認定);
4.持有呼和浩特市簽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人員。
5.駐呼和浩特市部隊現役軍人、武警。
(二)注意事項
1.實行“全區通辦”。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2024年“全區通辦”事項清單的通知》(內政辦發〔2024〕21號)要求,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全區通辦”。
戶籍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在內蒙古自治區,且符合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要求的申請人員,可選擇與認定學段相應的任意內蒙古自治區內盟市、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2.關于“持有內蒙古自治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請內蒙古自治區以外戶籍的申請人盡快辦理內蒙古自治區居住證,需要辦理呼和浩特市居住證的,請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機關全面放開城鎮落戶及居住證辦理簡化手續實施細則》(網址:http://www.huhhot.gov.cn/bmxxgk/szfzcbm/sgaj_22406/fdzdgknr/bmgk/202309/t20230928_1596170.html)以及我市公安部門有關要求執行;
3.關于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以本科學歷的非應屆在讀學生身份申請認定):此范圍涵蓋了就讀學校所在地在內蒙古自治區、戶籍地為內蒙古自治區以外的在讀研究生,該部分申請人無需辦理居住證。
注意:戶籍地為內蒙古自治區以外且已畢業的內蒙古自治區所屬高校畢業生,請盡快按照“(二)注意事項第二條”要求,前往公安部門辦理居住證;
4.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同一申請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例如:今年無論幾月申請認定并獲得過一種教師資格,也只能從明年1月之后,再申請認定另一種教師資格。
5.符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資格申請條件的,但未在前兩批次申請認定的人員,請及時參加下半年認定。
三、認定條件
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考試相關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20屆及以前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畢業生,且為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3.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規定,屬于免試認定范圍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4.注意:
(1)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促進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第(六)條有關要求,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2)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因證明或證書信息錯誤導致不能在系統自動核驗通過的,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第12條“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問題”(網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54.html)。
(四)普通話水平條件。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五)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要求詳見“五、體檢”)體檢合格。
(六)任教學科、任教學段
1. 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任教學段須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一致。
2.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屆及以前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學師范專業相應,任教學段須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中對各學段的學歷要求。
(七)無犯罪記錄及從業禁止情況。認定過程將對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進行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作出認定結論。
同時,根據《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在作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前,對經準入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
四、認定流程和時間安排
教師資格認定須按照“網上申報——網上確認(上傳材料及審核)——體檢——證書發放”的程序進行認定。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s://www.jszg.edu.cn)報名,在網站首頁點擊“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網上報名。
(一)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整體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9月15日9 : 00至9月29日17 : 00;
2.網上確認時間:2025年9月15日9 : 00至10月13日17 : 00;
3.體檢時間: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27日。
4.注意:
(1)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已開通教師資格認定“全程網辦”功能,申請人無需到現場提交材料,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系統內上傳相應證明材料,待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即可完成確認工作;
(2)“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系統不再產生新報名人員,請申請人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
(3)“網上確認時間”為認定機構網上審核時間,在規定時間已報名并生成“報名序號”的申請人可在確認期限內查看認定狀態,未通過審核的仍可修改或補充認定材料。
(二)網上申報。申請人賬號注冊及申報信息填報,請參考“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可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查詢相關信息)。
1.選擇認定機構
(1)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請將“認定機構”選擇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旗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①請申請人務必按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選擇認定機構,避免錯過認定機構規定的辦理時間。
②申請教師資格并認定后,有關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修改、補辦等事宜均需由認定機構(即發證機關)完成,請申請人根據從教地點、從教規劃等實際情況認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2.信息填報及核驗。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學歷信息核驗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信息的核驗功能。
(1)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第4條“實名核驗相關問題”(網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1/a21160.html);
(2)關于完善個人身份信息問題,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第5條“個人身份信息補充、修改等問題”(網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1/a21107.html);
(3)如學歷、學籍信息核驗不能通過,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第13條“學歷、學籍和學位相關問題”(網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05.html);
(4)如普通話證書核驗不能通過,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第14條“普通話證書相關問題”(網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04.html);
(5)關于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問題,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第45~47條“考試相關問題”(網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1743237531000#)。
3.上傳本人彩色白底照片。申請人須上傳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與認定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同時,申請人需準備2張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的白底一寸照片,照片底部需打印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用于后續的體檢和證書制作。
關于在網報系統中上傳照片的問題,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第15條“上傳圖(照)片過程中的問題”(網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53.html)。
4.填寫《個人承諾書》。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按照“操作步驟”的說明完成簽名。如需修改,再次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即可重新獲取二維碼并簽名。
5.生成“報名序號”。網報系統將在申請人報名后自動生成“報名序號”,該“報名序號”將貫穿申請人教師資格認定全過程,請申請人務必認真保存。
6.其他事項:
(1)填寫正確的身份信息,否則無法完成網報;
(2)信息輸入過程中字符之間不能有空格,牢記或妥善保存密碼,核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提交;
(3)申請人使用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系統網報時,遇有技術問題,可參閱本公告或致電“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電話:010-56761296,人工咨詢時間:工作日8 : 30—12 : 00,13 : 30—17 : 00
(三)網上確認。申請人在“申報提醒”步驟或“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欄目的“查詢報名信息”頁面上傳相關認定材料,由工作人員進行網上審核。
1.上傳證明材料。申請人要結合本人具體情況,按照以下要求上傳證明材料,上傳材料要求清晰完整,材料上傳僅限PDF文件。
(1)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的正反面掃描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①戶籍在內蒙古自治區的,上傳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的掃描件;
②非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但在內蒙古自治區居住的,上傳有效期內的內蒙古自治區居住證正反面掃描件;
③就讀學校所在地在內蒙古自治區的,學籍信息通過驗證的,無需提交學籍材料;
未通過驗證的,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
④在呼和浩特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上傳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掃描件;
⑤駐呼和浩特市部隊現役軍人、武警,上傳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掃描件。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①持國內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的申請人,學歷信息通過系統核驗的,無需上傳;
不能核驗的,需上傳學歷證書(畢業證)原件掃描件以及相對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信網”申請下載,具體查閱“學信網”)
注意: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www.chsi.com.cn)查詢學歷,查詢不到的學歷請及時申請學歷認證報告。
②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核驗的,無需上傳;
不能通過核驗的,需上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掃描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領取、補辦及線上查詢等問題,請聯系普通話測試站進行咨詢。
(4)考試相關證明材料
①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由報名系統自動比對核驗,無需提交;
②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院校2020屆及以前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需上傳《畢業生成績登記表》掃描件,《畢業生成績登記表》須聯系畢業院校獲取;
③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上傳以上資料外,還需上傳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掃描件。
(5)無犯罪記錄證明
①具有呼和浩特市戶籍的申請人,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統一核查犯罪記錄,無需個人提供;
②其他申請認定人員的無犯罪記錄核查,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2024年“全區通辦”事項清單的通知》(內政辦發〔2024〕21號),“《通辦清單》涉及公安機關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全區通辦’事項,不納入‘全區通辦’綜合受理窗口,申請人在戶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請申請人咨詢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辦理;
③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自治區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2.網上認定狀態查詢。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是否通過“網上確認”,點擊“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的“查詢報名信息”一欄進行查詢。教師資格認定報名信息的認定狀態包括“網報待確認”“待認定審批”“認定通過”,以及“確認未通過”“認定未通過”共五種。
(1)“網報待確認”是指申請人網上報名,但提交的申報材料還未完成線上審核的狀態。該狀態下申請人可修改報名信息。
注意:申請人在網報后,請及時關注“查詢報名信息”一欄的“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和工作人員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補充認定材料,報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本次教師資格申請。
(2)“待認定審批”是指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報名條件,經審核確認通過,等待認定機構審批的狀態。
注意:認定狀態顯示“待認定審批”即表示申請人已通過“網上確認”。
(3)“認定通過”是指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申請人各項條件符合認定政策,通過了此次認定審核,可以獲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狀態。
(4)對認定狀態為“確認未通過”或“認定未通過”的,申請人如有異議,請直接向有關認定機構咨詢。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報名后可直接前往體檢,無需等待審核。
(二)體檢醫院。請體檢人員參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醫院名單》(附件2)
注意:為提供更好的政務服務,我局允許申請人于認定期間在外盟市(省市)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人員攜帶物品
(1)在呼和浩特市進行體檢的申請人,請攜帶以下材料進行體檢,將體檢表和照片粘貼頁一并交至體檢醫院。
①身份證原件;
②《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附件3);
③《教師資格認定辦證照片粘貼頁》(附件4)。
(2)在其他盟市(省市)進行體檢的申請人,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附件3)進行體檢。
為“網上確認”環節工作效率,請在填報信息頁面將體檢結果(附件3)掃描上傳,方便先行審核;掃描上傳后,將附件3和附件4一并配送至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配送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塞外安居新城S1辦公樓;收件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電話:0471-3987339、4606412)。
注意:
①請在其他盟市(省市)體檢的申請人務必使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附件3)進行體檢;
②認定期間在外省市的人員,發送內容“具體地址+體檢咨詢”至工作郵箱rsk6412@126.com獲取當地指定醫院信息。
(四)體檢人員注意事項
1.嚴禁替檢,如經發現按弄虛作假處理,填入教師資格系統限制庫,5年內不得在全國任何認定機構申請;
2.體檢須空腹,體檢前勿飲酒,不吃油膩、高脂肪食物。身體如有特殊情況者請向醫務人員說明原因;
3.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后,將體檢表交前臺。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向醫院交納;
4.因妊娠期體檢人員不宜做個別體檢項目,可由指定醫院的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交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存檔,妊娠結束后須在申請認定日期起一年內補檢相關項目。經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憑體檢合格證明到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確認并領取教師資格證書,超過期限視為自愿放棄。
(五)體檢結果
1.在呼和浩特市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由體檢醫院統一交回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申請人無需領取;在其他盟市(省市)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按照上述要求掃描上傳后配送。
2.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認定;體檢需復查的,由醫院通知,體檢人員需配合。
3.在呼和浩特市進行體檢的申請人體檢后未接到市教育局和醫院通知的,視為體檢合格;
在其他盟市(省市)進行體檢的申請人,請積極對接有關體檢醫院,盡快確定體檢結果。
六、證書發放
(一)優先配送。預計于11月下旬通過“配送”方式(中國郵政)發放《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
注意:請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時選擇配送方式進行領取,并認真填寫配送地址、收件人及聯系電話,如因地址錯誤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二)現場發證
1.受理時間:2025年11月24日起,工作日內均可辦理(上午9 : 00—12 : 00,下午2 : 30—5 : 00);
2.受理地點: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一樓服務臺(新城區塞外安居新城S1辦公樓)
3.聯系電話:0471-3987339、4606412。
注意:辦理點人員集中,為避免長時間排隊,請優先選擇線上辦理。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入檔管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妥善保管,由認定人員本人咨詢有關單位或就讀學校,交至相關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及時歸檔。
七、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網上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申報信息填寫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二)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符合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和本公告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等失信行為的,或認定后經公安機關核查有故意犯罪記錄的,將被納入黑名單,依法受到失信聯合懲戒、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或聯系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聯系電話:0471-3987339、4606412,請于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內撥打咨詢。
附件:1.呼和浩特市各旗縣區2025年下半年教師認定機構辦公地址及聯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8日
原標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文章來源: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202509/t20250919_1934115.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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