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阿壩州直機關選調公務員補充公告
關于阿壩州2016年州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第四條考試及資格復審中“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更改為“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8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8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特此么告
原標題:關于阿壩州2016年州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的補充公告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9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